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相关事项的公告
根据《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的公告》的规定,现将面试成绩及入闱体检的人员(见附件)和体检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体检时间与集中地点
体检时间:2017年8月16日(星期三)上午8:00
集中地点:屏山新县城行政中心底楼大厅
二、体检注意事项
1.体检人员应携带有效居民身份证、近期正面免冠1寸照片1张、黑色签字笔一支。
2.未按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集合参加体检以及未完成规定项目体检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3.所有考生必须服从指挥,遵守体检秩序,未经允许不得擅自脱离体检队列。
4.初次体检不合格的,本人可在接到体检结果通知三日内申请复检一次,逾期不申请复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联系电话:0831-5700223
体检须知
一、体检前2-3日以清淡饮食为主;不吃高脂肪性及油炸性食物;禁食血制品及含铁过大的食物(如猪血、海带、菠菜等)
二、体检前一日请勿饮酒;晚上22:00后到体检前不再进食(包括喝水)、空腹参加体检;避免过劳。
三、空腹检测项目(如:抽血、腹部B超)检查完毕方可进食。
四、女性受检者妇科常规检查前应排空小便;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再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五、做子宫(含附件)、膀胱、前列腺B超检查者,尽可能不排晨尿,如已排晨尿或尿量偏少时需补水至膀胱充盈状态后作检查。
六、体检当日不要穿过于复杂的服装,女士不要穿连裤袜,连衣裙。
七、糖尿病、高血压、心脏病、哮喘等患者,请将平日服用的药物携带备用。
八、体检时请勿佩戴金属饰物或携带贵重物品,以免影响检查或丢失。
附件: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面试成绩及体检人员名单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
2017年8月14日
附件
屏山县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关于2017年第二次公开招考临聘工作人员体检人员名单
序号
姓名
报考岗位
户籍所在乡镇
面试成绩
名次
备注
1
冯正南
岗位1
屏山镇
76.80
1
入闱体检
2
曾凡松
岗位1
屏山镇
73.60
2
3
邓伟杰
岗位1
屏山镇
73.20
3
4
凌光羽
岗位1
书楼镇
76.70
1
入闱体检
5
王棱升
岗位1
书楼镇
75.00
2
入闱体检
6
王卿全
岗位1
书楼镇
72.00
3
7
温健
岗位1
夏溪乡
71.80
1
入闱体检
8
杜财
岗位1
夏溪乡
70.60
2
9
向乙平
岗位1
中都镇
72.80
1
入闱体检
10
童顺钉
岗位1
中都镇
70.80
2
入闱体检
11
王琛
岗位1
太平乡
76.40
1
入闱体检
12
彭胜强
岗位1
屏边乡
75.40
1
入闱体检
13
杨春
岗位1
新市镇
69.90
1
入闱体检
14
何荣超
岗位1
锦屏镇
69.20
1
入闱体检
15
刘秀冰
岗位2
中都镇
79.80
1
入闱体检
16
廖坪康
岗位2
大乘镇
76.40
2
入闱体检
17
郑康
岗位2
锦屏镇
74.40
3
入闱体检
18
牟凡
岗位2
鸭池乡
74.40
3
入闱体检
19
李杰
岗位2
屏山镇
74.30
5
入闱体检
20
徐杰
岗位2
屏山镇
73.80
6
入闱体检
21
赵永生
岗位2
新安镇
73.30
7